刚刚,南宁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到南宁多子女家庭买二套房算首套,买算二,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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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五象新区(经开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多子女家庭的及套数的认定,通知中提到多子女家庭指当前家庭按**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当前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的查询结果。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为南宁市中心城区,通过继承、受赠等非购买途径取得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届时,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结合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同时,南宁住建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多子女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住房信贷政策变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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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均与上月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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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多子女家庭在南宁市区已有1套住房,再购房执行信贷政策为首付20%、利率为LPR-60BP即3.35%;多子女家庭在南宁市区已有2套住房,再购房执行信贷政策为首付30%、利率为LPR+20BP即4.15%。

 

多子女家庭的你,看到这个政策之后,有没有考虑在南宁再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