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楼市迎来政策“大礼包”!

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西于8月25日发布了《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14条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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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这几点很关键

这个“14条”全文较长(详细见文末),小朋给大家划了重点,主要是以下几条:


放开了房企定价自**,这给了开发商更大的定价灵活性,尤其是在市场下行时,可以更灵活地以价换量,快速回笼资金。

此前南宁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有明确的 “备案价浮动限制”(如部分时期规定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价 85%)

②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创新青年群体住房贷款金融产品支持。(第5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宿保障。(第6条)

针对,鼓励银行推出 “特色化低月供贷款”,支持 “先付首付、再现房按揭”,已购房青年可 “调换为该类产品”(此前南宁无针对青年的专属住房贷款,更无 “先首付后按揭” 的灵活模式)

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租住保障房可享,且各市可延长免租期(此前南宁仅给租房补贴,无“免租金” 政策,更无明确免租时长)

(第9条)(第12条)

不仅提出了“好房子”的理念,更明确了。这是对提升住房品质的

要求新出让地块配套设施“”,并特别强调“”或“明确过渡**和建设计划”。明确告知这个小区未来对口哪个学校如果需要建新学校,公布新学校的明确建设计划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本次“以旧换新” 新增 (此前南宁仅试点基础 “以旧换新”,无跨区支持及收购贴息),在补贴力度和覆盖范围上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小朋有话说:

本次广西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措施,许多并非从无到有的概念创新,而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的升级、扩展、细化和强化

你*关心 “14条” 中的哪一项措施?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原文:《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房地产项目销售定价政策。对购买首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给予一定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促进住房消费,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对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地方国有企业给予补贴。

三、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650%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缴存人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第二套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缴存人在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时,不受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的限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年,原则上女性**不超过岁、男性**不超过周岁。资金使用率低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等多元化住房消费。加快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五、创新青年群体住房贷款金融产品支持。35对毕业一定期限内来广西求职或在广西就业创业的全日制专科(含技工院校**技工)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对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以上人员给予个月的免租金优惠;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免租金住宿保障期。

七、优化调整土地供应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新出让地块的**建筑方案设计,支持新出让地块带方案挂牌出让;支持已出让地块按照“好房子”**建设要求,在符合**的情况下,已出让未开发的项目优化计容面积,优化**设计条件,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及户型设计。对房地产企业分期建设的项目,经企业申请,相关审批部门在经审批的单体方案图上明确标注人防工程范围后,为后续建设中不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楼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无需人防部门出具意见。

九、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202551GB 55038-202525%0.00020253优化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确保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贷款“应贷尽贷”、放款“能早尽早”。各市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存放、账户开设方面,要将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力度作为重点考量因素。

十一、加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对于新出让地块,道路、管线、电网等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对于无需新建配套学校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前明确**安排;需新建配套学校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前明确过渡**和建设计划。对年下半年各市县建成区开展的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奖补资金总额度亿元,用完即止。

十三、进一步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按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各地建立“房源超市”,通过房票安置、收购存量商品房等多种方式用于安置。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推动新增项目落地实施和实现可持续运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城中村改造出让地块“拿地即开工”。

本工作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日止。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