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示,
广西这100所中学将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校。
网页截图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桂教办〔2021〕45号),经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厅审核遴选、综合研究,现评选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区3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100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2月10日至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邮政编码:530021
电子信箱:gxptgz@***
联系电话:0771—5815167
2021年2月10日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自治区级示范区名单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自治区级示范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