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贵政发〔2011〕25号)和《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暂行办法》(贵政办发〔2015〕2号)的规定,经各社区(单位)、街道、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通过,近日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市本级2018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名单(共13户)予以公示。


(数据来源: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