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钦北区教育局

发布小学地段划分招生方案

你家孩子可以读哪个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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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钦北区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

实施办法

一、入学年龄

二、招生对象

(一)钦北区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类”)

(二)非钦北区主城区户籍随迁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进城务工人员的条件且在钦州市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类”),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从市区外调入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和其他所有制大型企业的随迁子女或在钦北区主城区经商、办企业并居住的随迁子女。

不属于上述招生对象的(除**政策规定需要特殊关爱及优待的人员子女)各城区小学不得擅自招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送子女到户籍所在地的小学就近报名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近年来钦北区主城区辖区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招生,为每所城区小学科学划定了**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2025年钦北区主城区小学的**划分沿用2024年的**划分方案,不作调整(详见附件)。探索在人口集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段试点实行多校划片方式,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适龄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生源等实际情况,合理分流安排学生入学。适龄儿童要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在**范围内的城区小学报名入学。

根据钦北区主城区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各学校根据实际条件和学位情况,合理制订招生计划。按照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先确保钦北区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所属**内的学校入学,在努力满足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内的学校入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过对各主城区小学**范围内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测、摸底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研判,2025年钦师附小教育集团、钦州市子材小学、钦州市第八小学、钦州市第九小学等4所学校的学位较为紧张,其中钦师附小教育集团、钦州市子材小学、钦州市第八小学的学位只能接收“户籍类”“房产类”的一年级新生;钦州市第九小学的学位只能接收“户籍类”“房产类”和部分政策保障性住房住户的一年级新生。以上4所学位较为紧张学校的“务工类”一年级新生需就近调配到钦州市第七小学、钦州市第三十四小学、钦州市第三十九小学等周边的城区小学安排就读。

各城区小学严格按照“阳光招生”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学校按照**规定班额标准招生,要加强编班管理,严格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制度,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一)报名时间

2.线下指导报名时间:7月5日—11日(共7天),城区各学校面向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开放线下咨询指导服务,现场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家长操作线上报名。每天的工作时段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家长若对通过手机或电脑操作线上报名有困难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的学校线下咨询,在学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完成线上报名。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另行处理。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移动端等电子平台受理报名和上传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报名的纸质复印材料,减轻家长负担,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录取。

(一)按所属招生对象类别报名

(二)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三)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

(四)一次性完成信息采集

(五)依法审核报名材料真实性

(六)提高警惕预防招生诈骗

八、报名材料

在“智桂通”“桂通办”线上报名时“学生类别”选择“本地户籍学生”。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2.住所证明

①提供父亲或母亲房屋产权占比50%及以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占比50%及以上的经房产部门备案的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和契税缴纳凭证。

②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2)住房为祖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单位住房或集资房、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它情形住房的

②提供祖屋(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住房或集资房、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它情形住房相应证明材料。

(3)住房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或借住的

②所租房或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房产权属凭证(购房合同)。

④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在“智桂通”“桂通办”线上报名时“学生类别”选择“非本地户籍学生”。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1)提供父亲或母亲房屋产权占比50%及以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屋产权占比50%及以上的经房产部门备案的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和契税缴纳凭证。

(2)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三)务工类

1.户口簿

2.务工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于钦州市区经商办企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证明(2项材料中其中1项)。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③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险”的凭证之一。

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区主城区申领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监制且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4.住所证明

(2)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和契税缴纳凭证。

(4)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政策优待对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父亲或母亲所在工作单位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统一收集报名材料,于7月20日前发正式公函到钦北区教育局审核办理。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2.证明父亲或母亲特殊身份的证件(或证书、文件等)。

九、审批流程

**,确保钦北区主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所属**内就近入学。遵循**内常住户口人员的“家庭户口住址与房屋产权地址相统一”“父母的户口住址与子女的户口住址相一致”和“出生入户申报落户日期先后”优先安排的原则,按照户口落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审批,确保钦北区主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所属**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确保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第三,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工作调动(录考)类、经商办企业类、劳动务工类顺序依次审批。当**内学校学位不足时,调配安排到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当钦北区主城区小学学位已满时,不再安排到钦北区主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由父母自行安排到钦北区主城区外的其他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025年钦北区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钦北区主城区各小学按统一的时间要求,根据各自的**范围具体组织线上初审,初审结束后提交钦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提交钦北区人民政府审批。

经城区各小学初审,区教育局复核,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线上报名招生工作的统一时间要求,于8月上旬正式反馈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家长也可以通过原线上报名渠道查询或直接到各招生学校校门口查看公告。

(一)钦北区主城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钦州市子材小学:0777-2895665、2188282。

4.钦州市第八小学:0777-2366958、2366978。

6.钦州市第十一小学:0777-2880818、2862663。

8.钦州市第三十八小学:0777-3689867。

10.钦州市华发小学:0777-3232605。

12.钦州市第十九小学:0777-3751113。

钦北区教育局基教股:0777-3686176。

(三)网络发布方式

2.微信公众号:“钦州教育发布”“钦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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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钦北区主城区小学地段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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