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2025年度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

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

▲网站截图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25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上下限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1.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为85273元,计算出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85273÷12×3≈21318元。

2.2025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工资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的规定,确定2025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40元(如**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二)缴存比例上下限

1.2025年度玉林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

2.2025年度玉林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

(三)月缴存额上下限

1.2025年度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1318×12%=2558元,合计为5116元。

2.2025年度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2040×5%=102元,合计为204元。

3.2025年度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上述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即204元至5116元之间自主申报。


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二)单位职工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三)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单位可通过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办理,相关资料信息可登陆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