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从住建部网站获悉,住建部近日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要求,提升既有住房抗震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逐步提高我国建筑室内避难规模,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避难和保障能力。

    《**》要求,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全面推动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加强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可持续抗震能力。

    二是推动村镇建筑建设管理。完善村镇建筑安全选址和抗震防灾要求,加强对村镇建筑防灾设计与建设的指导,推动农房抗震措施普及。加强村镇工程建设防灾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防灾意识,提升农房抗震设防水平。

    《**》还指出,要推动既有建筑加固改造。一是推进城市建筑抗震风险排查。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工作,推动建立省市两级抗震风险监测平台,建立城市防灾能力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二是提升既有住房抗震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研究探索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房屋抗震鉴定和加固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三是提升公共建筑综合抗震能力。研究制定城乡**中避难建筑**要求和控制指标,推动避难建筑建设,逐步提高我国建筑室内避难规模,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避难和保障能力。推动对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推动开展文化遗产建筑及历史建筑抗震保护性鉴定加固工作。

    此外,《**》还提出要强化抗震**编制实施。一是推动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二是严格防灾**编制管理。三是推进城乡防灾设施建设。四是完善城乡**防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