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出台四大土地政策,助力南宁市强首府战略,推动首府城市首位度、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持续增强。

出台**用地支持政策,解决275个强首府项目用地**问题。允许南宁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的增减挂钩建新区直接报批用地;批复了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教育园区新校区、长岗大道武鸣区与东盟经开区衔接段工程项目等10个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调整方案;在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中支持南宁市265个重大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调整。

优先安排用地计划,落实用地指标1.03万亩。在**尚未核定我区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控制指标的情况下,先行预支南宁市用地指标6442亩;专项奖励南宁市招商引资用地指标1000亩;对南宁市自治区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直接配置用地指标。2020年以来,南宁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已全部落实用地指标,共核销指标2935亩。

支持开展增减挂钩,3.79万亩实施需求全部保障。根据南宁市增减挂钩潜力及实施情况,下达实施规模指标3.79万亩,为南宁市用地**、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问题提供了实施依据。

“地”“钱”支持并举,助力首府脱贫攻坚。今年8月单列下达南宁市脱贫攻坚用地指标1800亩,明确该市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农民住宅等用地指标由自治区足额保障。今年以来,指导南宁市在自治区交易平台出让节余指标3217亩,交易资金8.29亿元已全部返还贫困县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